表1 直流回路数字标号组
注1:对于开关控制回路内的红灯或绿灯回路,如直接自控制电缆引线时,该回路可用于控制回路电源相同的符号;
注2:在没有备用电源自动投入的安装单位,在接线图中标号50-69可作为其他回路的标号,但当回路标号不够用时,可以向后递减
直流回路在标注数字标号时,应注意下列事项:
①在回路中,经主要降压元件(如线圈、电阻等)后改变了极性的,回路标号也应改变其极性。
②工作过程中需要改变极性的线段(如正、反转直流电动机改变电枢连接线极性)和不能明确标明极性的线段(如两个以上电阻、线圈等元件之间的连接线段),可任意标奇数或偶数。
③装有几台断路器时,对各台断路器控制回路的编号,一般应与各台断路器文字符号的“数字顺序”相对应。如对于标号为“QF”的断路器,控制回路标号用1-99;对于标号为“1QF”的断路器,控制回路标号用101-199等。
④对于断路器控制回路的标号,均应在分配给它的每一数字组范围内按顺序标注。对于有专用标号的回路,如断路器合闸回路的绿灯或其监视继电器的回路标号为5(105、205......),跳闸回路中的红灯或其监视继电器的回路标号为35(135、235......),可按专用标号标注。
2、交流二次回路数字标号范围
对于不同用途的交流回路,交流回路数字标号组见表2
表2 交流回路数字标号组
注:母线差动保护共用的电流回路,允许用交流控制回路的301-399的数字进行标号。
交流回路在标注数字标号时,应注意下列事项:
①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回路标号,应自互感器的引出端开始,在分配的数字标号范围内按顺序标号。具体使用回路数字
标号以10个数字为1组,如三相电流互感器回路为U401-U409、V401-V409、W401-W409 等。
②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所使用的数字标号组,应与它们的文字符号前的“数字序号”相对应,如电流互感器1TA的回路
标号用411-419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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